省联社改革正稳步推进。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正式批复同意贵州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农商联合银行”)开业。贵州也成为继浙江、山西、四川、广西、江西、江苏等地之后,全国第七个获批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省份。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年内已有6家省级农商行及农商联合银行相继开业。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农村金融正从“单兵作战”加速迈向协同配合的新阶段,推动逐步形成层次分明、优势互补、有序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贵州农商联合银行获批成立 破解“小散弱”发展困局
批复信息显示,贵州农商联合银行注册资本达104.58亿元,主要股东有4家,分别为贵州省财政厅、贵州金融控股集团、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第一大股东贵州金控出资68.86亿元,持股比例为65.844%。
值得关注的是,批复强调,贵州农商联合银行开业之日,原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贵州省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由贵州农商联合银行承继。
据贵州省联社官网信息,贵州农信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所辖84家农商行(农信社)组成,共有营业网点2293个、员工2.8万人,是贵州省内资产规模最大、存贷款余额最高、机构覆盖最广、从业人员最多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截至2025年10月末,贵州全省农信系统资产总额达11591亿元。此次获批开业的贵州农商联合银行注册资本超百亿元,资本实力大幅提升,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显著增强。
“农信社改革的核心意义,在于破解过去农信机构‘小散弱’带来的发展困局。”今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的内蒙古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学工表示,“改革后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资本金更充足、抗风险能力更强、资源更集聚集约,对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将更精准,对农牧民的生产生活融资保障将更有效。”
“改革化险的最终目的,是让中小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十四五”期间,随着风险有效化解和经营能力不断提升,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三农”、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批改革成功的机构重新焕发生机活力,也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省级法人机构加速组建 因地制宜实现转型发展
作为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直接关系实体经济资金流通是否顺畅。长期以来,部分机构面临历史包袱重、公司治理不完善、风险抵御能力弱等问题。“十四五”期间,在党中央领导下,金融管理部门采取坚决措施、精准施策,交出了一份扎实的改革化险答卷。
作为改革工作中的“重头戏”,农信社改革推进蹄疾步稳。5年来,已有过半省份组建省级法人机构,通过理顺公司治理架构、强化服务功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实现了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六年强调,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
今年以来,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正加速驶入“快车道”。从2月到11月,已有河南农商银行、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江西农商联合银行、内蒙古农商银行、吉林农商银行和新疆农商银行等6家省级农商行及农商联合银行相继开业。
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表示,支持配合省级党委政府“一省一策”推进农信社改革,将省联社改制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金融企业,明晰功能定位、规范履职行为,增强两级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着力打造统分结合、多级经营、功能互补、治理有效的农信社体系。
从实践来看,此次贵州选择了组建“联合银行”的模式。此前浙江、山西、四川、广西、江西、江苏等地均成立了省级农商联合银行,辽宁、海南、河南、内蒙古、吉林等地则选择了通过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模式实现区域内资源整合。
“这种因地制宜的改革模式,既考虑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也尊重了历史形成的治理结构特点。”曾刚告诉记者,“在改革化险实践中,‘一省一策’‘一行一策’成为重要工作方法。这一做法体现了因地制宜的治理智慧,既避免了‘一刀切’,又确保了改革的精准有效。”
目前,湖北、陕西、甘肃、广东等地省联社改革也正在推进中。展望未来,业内专家认为,还要一体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在风险化解的基础上,转变和提升中小金融机构的治理和经营能力,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为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